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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师德、破“五唯”、放权限 高校教师职称制度迎重大改革
2021-01-30

中国网北京1月27日讯(记者 徐虹)今天,教育部召开2021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在解读《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刘冬梅表示,此次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主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政策举措,将严把师德师风考核、破除“五唯”倾向、下放评审权限等重点内容明确写入了《意见》之中。

刘冬梅介绍,此次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主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政策举措: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保持高校教师现有岗位类型总体不变,设置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同时,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发展的需要,高校还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设置新的岗位类型。

二是完善评价标准。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不良倾向。

三是创新评价机制。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类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教师,实行分类分层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同时,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激发人才活力。

四是落实自主评审。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到高校,由高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探索实行教师职务的聘任改革,设置助理教授等职务。

五是优化思想政治工作评审。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审纳入单列计划、单列标准、单独评审体系,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把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育人效果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六是强调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实行评聘结合。

刘冬梅表示,高校教师队伍是我国高层次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人社部和教育部将密切合作,指导各地、各高校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设置更加合理的评价标准,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持续激发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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