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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初心担当使命,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2021-09-0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践行初心担当使命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监事会主席

黄小华

浓缩百年奋斗历程,铺展复兴光明前景。7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吹响了向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勇前进的号角。讲话饱含热情、气势磅礴、高屋建瓴、催人奋进,政治含金量、学理含金量高。深入贯彻好、全面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是民办教育战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

一、学习领会重要讲话丰富内涵,在把握精神实质上有新认识新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明确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党百年奋斗的主题;通篇贯穿的核心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深入阐述了党与国家、人民的本质联系;提出了伟大建党精神,并具体阐释了其深刻内涵,强调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第一次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中提炼概括出九个方面的成功经验、历史启示,同时也将其转化为开创未来的根本路径、行动纲领,为新征程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明确了前进方向。

民办教育行业的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组织民办学校师生深入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师生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行动。

加强和改进党对民办教育的全面领导。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必须加强党对民办教育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历史充分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要求,“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办学治校、教书育人的全方位全过程。

适逢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是对全国人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细化的同时,在全面总结民办教育发展几十年经验、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民办教育做了全面的规范。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背景下进行的,其中对民办学校党的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这对于加强党对民办教育事业的领导、完善我国民办教育顶层设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教育是党之大计、国之大计,也是最大的民生。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民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当前,我国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民办教育的发展定位和目标任务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落实好民办教育新法新政,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需求新期盼放在首位,坚持以人民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着力发展更加优质、更有特色的民办教育。在政策要求上,更加强调支持与规范并重,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新时代的中国青年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要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把伟大建党精神继承下去,发扬光大。要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坚持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制度,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培养更多合格的建设者。

二、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在落实民办教育新法新政上有新共识新自觉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国民办教育从无到有,从小渐大,得到了长足发展。

民办教育对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20年,我国民办教育规模总量稳步增加,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9.5万所,占比超过1/3,各类民办教育在校生5616.61万人,占比接近1/5。其中民办高等学校757所(含独立学院257所,成人高校1所),在校生708.83万人,硕士研究生在校生1865人。民办教育成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推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民办教育的发展,为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为国家财政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培养输送了大量的人才。

唯物史观认为,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才能理解一个事物的产生与发展。我国民办教育是改革开放和政策创新的产物,最初犹如诞生于中国大地上的一粒粒种子,现在已经茁壮成长为一片茂盛的森林,其生长所需要的土壤、阳光、水分、养料都离不开党和政府的关怀。

理性看待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其影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清醒地看到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比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保障不够,义务教育阶段一些民办学校上市资本化运作、公参民学校合作机制不够规范,不少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超纲教学、虚假宣传、违规收费和野蛮生长等问题。此外,一些民办高校和职业院校还存在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师资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办学特色不够突出,偏产业化经营思维等问题。这些不同程度影响了民办教育事业的公益属性和教育公平性。

深刻领会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的重要意义。针对民办教育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推出了一系列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法新政。面对新法新政,民办教育机构有的困惑不解,有的焦虑不安。但总体上理解支持、积极乐观、付诸行动。社会欣喜地看到:河南雨灾发生后,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出紧急倡议“献爱心,助灾区”,全国民办教育界积极捐助河南灾区,发扬民办教育人的公益传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新东方等120家校外培训机构纷纷响应总会倡议,依法依规进行规范,体现了民办教育行业听党话、跟党走的行动自觉。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民办教育行业应深入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充分认识实施新法新政的重要意义,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推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形成共识。

三、坚持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在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上有新探索新作为

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就必须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实施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的过程中,以更加鲜明的政治立场、更加自觉的责任担当、更加坚决的实际行动,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继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的号召,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相关各方已经纷纷在行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举办了大型线上公益讲座,解读新法新政,帮助释疑解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一些省份先后出台实施办法;有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正在规范中、有的培训机构在酝酿转型发展等等。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新法新政,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应充分把握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依法完善教育需求侧的配套供给,有效探索服务举措,相关各方要力争做到“四个有”。一是有法必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117日颁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国务院于2021514发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促进法实施条例》,按照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框架,对民办教育发展和民办学校办学管理各个方面做出规定。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举措,特别是推动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发展、义务教育的“双减”规定等等。这为民办教育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提供了遵循,各方都应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二是有力支持。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要求“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的发展。在规范过程中,应做好调查摸底,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分类指导,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推进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对民办教育退出形成的学位空缺,应妥善安排转学;对委托民办学校承担的公共教育服务,应当给予相当的财政资助;对涉及民办教育举办者合理诉求,应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维护举办者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教育改革发展生态,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局面。三是有序规范。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为营造更加公平的办学环境,对规范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等办学行为、完善民办学校监督管理机制等等做出进一步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民办教育新政,从民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工作等方面制定了政策规定。各地应依法行政,有序规范,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有序分步实施,切勿不顾地方实际层层加码、切忌不分层级类别搞一刀切、工作方法上不能简单粗暴。应根据需求增加财政教育支出,以规范“公参民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增加公办学位供给,以提升课后服务质量缓解校外辅导需求;行业协会要积极宣传政策,强化疏导,提供咨询;有关方面应为转型中的从业人员,搭建再就业平台;社会舆论应正面引导,大力宣传鼓励。四是有为探索。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民办教育举办者应坚定信心,担当使命,克服困难,砥砺前行。着力内涵发展,创新教育管理,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以高效的管理和科学的服务配置,实现从规模扩张到教育质量提升的转变;在大势中抓准办学定位,谋求特色发展,推动引领教育创新;利用民办学校体制机制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终身教育、素质教育;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上有新探索新作为。

信念愈加强烈,脚步愈加坚定。我们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团结引导民办教育战线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变为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政治优势;通过发挥教职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砥砺奋进的良好氛围;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奋力谱写民办教育与国家教育发展战略相匹配的高质量特色式发展新篇章,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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